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10-30
(四) 无自备电厂(不含光伏、纯余热余压、燃气三联供自发自用电站)、无转供电用户;有多个不同电压等级供电的,只限试点范围电压等级电网供电的电量。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0-30
(四) 无自备电厂(不含光伏、纯余热余压、燃气三联供自发自用电站)、无转供电用户;有多个不同电压等级供电的,只限试点范围电压等级电网供电的电量。...(四) 无自备电厂(不含光伏、纯余热余压、燃气三联供自发自用电站)、无转供电用户;有多个不同电压等级供电的,只限试点范围电压等级电网供电的电量。
来源:上海市经信委2018-10-30
(四) 无自备电厂(不含光伏、纯余热余压、燃气三联供自发自用电站)、无转供电用户;有多个不同电压等级供电的,只限试点范围电压等级电网供电的电量。...(四) 无自备电厂(不含光伏、纯余热余压、燃气三联供自发自用电站)、无转供电用户;有多个不同电压等级供电的,只限试点范围电压等级电网供电的电量。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10-26
首先是转供电的问题,电动汽车充电对储能是一个小规模的功率,往往存在一个转供电的行为,他往往接在物业的电表后面,这种情况下分布式储能也好会存在一些应用的困难。...短期来讲,我认为非常重要的一点,还是要落实峰谷价差,终端用户必须真正体验到我们的价格信号,中间转供电的过程里面还是有很多过程要做。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2018-10-26
但是部分接受转供电(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的工商业用户还未能完全得到电价下调的实惠。...此外,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转供电主体应按照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向转供电用户收取电费,需按照自治区规定的销售电价标准向租户(转供电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包括公共照明、电梯、供排水、公共空调等共用设施用电
来源:国家电网报2018-10-26
,厘清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价费界限,做到统计、通知、清查、治理“四到位”,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推进营配调业务协同配合,健全“互联网+”矩阵,实现全业务线上办理、全天候“一站式”服务;聚焦“强前端、大后台”,着力打造前端“三支队伍”,建设基础服务好、增值服务突出、经营质效高的网格化综合服务示范区;深化转供电后期核查清理
来源:国家电网报2018-10-25
严格落实省物价局四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综合措施,配合做好转供电加价清查治理,释放改革红利,让供区内一般工商业用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8-10-24
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清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的转供电加价工作,保障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南方电网报2018-10-23
全力配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类型清理排查转供电主体名单,将转供电主体上年用电量、用电平均电价,以及今年以来云南省4次降价政策、2个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政策送达转供电主体
来源:云南网2018-10-23
据悉,目前由云南电网公司直接抄表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已直接享受了降价政策带来的红利,但非电网企业的转供电用户,由于在转供电过程中,将线路损耗、公共照明、电动扶梯、集中式空调等公共用电的电费直接分摊给终端用户
来源:云南网2018-10-22
截至目前,由云南电网公司直接抄表的一般工商用户都已直接享受了降价政策带来的红利,但非电网企业的转供电用户,由于在转供电过程中,将线路损耗、公共照明、电动扶梯、集中式空调等公共用电的电费直接分摊给终端用户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2018-10-22
这也就限制了转供电主体通过转供电行为进行获利。同时规定转供电主体要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在电网企业出具电费结算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示并更新。...对继续转供电的,省发改委要求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按照我省目录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额,不得超过电网企业出具的电费结算发票总额,转供电场所公共照明、电梯、供排水、公共空调等共用设施电费
来源: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2018-10-22
畅通95598客户服务渠道,对能够修复的电力设施、线路立即进行修复,对无法短期内进行修复的设施、线路通过转供电等方式,临时性提供电力,确保灾后居民生活用电及灾区重建所需电力。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灾害过后,电网设施往往受损较大,及时排查、掌握各项设施及各条线路受损情况,是恢复供电的基础工作,要通过转供电、发电车、发电机等各种方式保障事关民生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场所供电,确保人民基本生活和社会秩序;其次是保障救灾供电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10-18
各转供电主体物业办公等自用电量应单独安装合格计量装置计量,电费由转供电主体承担,并与其他转供电用户(租户)等终端用户一起公平负担公共电费及损耗。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18-10-18
各转供电主体物业办公等自用电量应单独安装合格计量装置计量,电费由转供电主体承担,并与其他转供电用户(租户)等终端用户一起公平负担公共电费及损耗。...二、各转供电主体物业办公等自用电量应单独安装合格计量装置计量,电费由转供电主体承担,并与其他转供电用户(租户)等终端用户一起公平负担公共电费及损耗。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2018-10-18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查处电网和转供电加价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畅通诉求渠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监管部门要求,对于转供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等费用,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1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