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2023-06-30
完善充换电、加注气等基础设施,支持居民小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在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鼓励出租车企业、道路运输企业、物流企业等配建充电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6-30
来源:咸阳市人民政府2023-06-30
完善充换电、加注气等基础设施,支持居民小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在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鼓励出租车企业、道路运输企业、物流企业等配建充电设施。...完善充换电、加注气等基础设施,支持居民小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在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鼓励出租车企业、道路运输企业、物流企业等配建充电设施。
来源:潢川县水利局2023-06-28
政府方将项目范围内的河砂、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停车位、充电桩、广告展位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3-06-28
《通知》要求供电公司要同建设单位明确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及建设职责界面,及时制订供电方案,组织竣工验收、投运送电;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以及住建主管部门和供电公司共同建设电力专家库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3-06-26
通知对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进行了要求,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收标准;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须配建必要的充换电设施...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收标准;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须配建必要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纳入高速服务区评价内容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2023-06-20
《措施》指出,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负责)14.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3-06-19
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收标准;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须配建必要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纳入高速服务区评价内容...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收标准;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须配建必要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纳入高速服务区评价内容
来源: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2023-06-19
加快推进新能源公交车站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注)站、电动车和共享自行车专用停车位等基础设施的优化布局及建设。合理设计步行、自行车等出行线路。完善慢行系统专用道建设。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6-19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3-06-16
在新、旧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和改造时,调增邮政、快递新能源车辆临时停车位。
来源:襄阳市交通局2023-06-15
二是制定《柳州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位管理细则,规定停车位专用标识、标线、尺寸等,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管理。
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2023-06-14
、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在试点工作期限内(2023—2025年),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3-06-12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06-12
(四)建设在租赁产权停车位的,提供有效期一年(含)以上的停车位租赁证明、产权人同意建设的材料和自建桩书面告知的盖章回执。...(五)建设在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的,提供有效期一年(含)以上的停车位租赁证明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同意建设的材料。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6-12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6-09
新建公共停车场(库)及建筑配套停车场(库)按区域类型配建充电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15%,其中快充车位不少于总充电车位的30%。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2023-06-09
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避免油车占用以及新能源汽车长期占用充电专用停车位,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6-09
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2023-06-07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