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江市司法局2024-08-23
鼓励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场所建设,并定期向公众开放。...第六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宣传】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与循环利用等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2024-08-13
第七条 【宣传科普与举报投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