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3-07-28
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2023-07-28
全市公共机构应示范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在符合公务用车标准并满足单位需求的前提下,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外,原则上应购置新能源汽车。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2023-07-27
来源:长春市城建委2023-07-26
(三)加快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场要建设充电设施,并提供占比不低于15%的车位用于安装充电设施,满足公务用车和企事业单位内部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2023-07-25
推进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从2023年起,原则上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出租、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到2025年,主城区新增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
来源:泰安市人民政府2023-07-25
市级党政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备新能源汽车,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党政机关配备要求配备新能源汽车。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23-07-24
深入挖掘机场、高铁等交通枢纽的特色应用场景,鼓励开展燃料电池网约车、租赁车、产业从业人员工作用车、公务用车试点应用,探索适用场景、使用规范和商业模式。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07-21
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各地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来源:电网头条2023-07-20
根据协议,双方将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利用各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机构中的使用比例,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不低于50%;
来源:梧州市人民政府2023-07-19
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低于30%。
来源:安顺经开区发改局2023-07-19
积极推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市政环卫用车、公务用车、租赁汽车等领域应用新能源交通工具,支持在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以及物流园区,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及作业机械。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3-07-13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充电桩要落实配建标准要求,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达到设计比例,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2023-07-11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公交、出租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换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的车辆外,应当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将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老旧车辆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2023-07-10
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外,原则上应购置新能源汽车。鼓励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淘汰燃油巡游车更新或新增购置使用新能源巡游车的车辆所有人,按照2万元/车给予补助。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