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人大2024-11-04
第十六条 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应当开展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10-10
构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对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中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发展,持续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光伏组件、风电机叶片等新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