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09-22
引导和鼓励非碳交易纳入企业、“零碳”公共机构创建单位、低(零)碳试点建设单位、减污降碳标杆项目企业和社会团体及个人优先采用购买碳普惠项目抵消碳排放。
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11-19
2023年共完成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报告54家、非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报告287家。注重宣传引导,加强“碳足迹”宣贯,组织全市128名企业人员参加全省“碳足迹”“碳标签”专题培训。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2023-10-12
非碳交易纳入非碳交易纳入企业共305家。...关于开展绍兴市2023年非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报告及核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绍兴市促进碳排放权管理实施方案》(绍市环发〔2023〕14号)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市2023年非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3-23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市、县两级碳排放权规范管理,完善非碳交易纳入企业市级核查、复核机制,帮扶企业规范碳报告编制
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01-17
(二)非碳交易纳入企业。近两年中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来源:中国环境2021-04-29
其中,2021年的项目要求完成全省(除宁波外)10个设区市约330家碳交易纳入企业核查、约350家非碳交易纳入企业核查,并完成约350家企业复查的工作,整个项目预算金额达到1200万元。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30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包括:(一)符合国家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单独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二)符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非碳交易纳入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单独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09
第五条(重点企(事)业单位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包括:(一)符合国家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单独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二)符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非碳交易纳入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单独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06
第五条(重点企(事)业单位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包括:(一)符合生态环境部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二)符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非碳交易纳入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