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0小时前
经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核查,工作组和专家组一致认为疏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集聚区)、巴里坤县化工产业集聚区(条湖区)、伊吾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通过认定,对认定中发现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清单,限期整改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
对未落实本通知项目建设要求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设区市相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07-21
华中能源监管局已对该企业下发监管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电力调度机构加强并网主体运行管理。...华中能源监管局已对该企业下发监管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电力调度机构加强并网主体运行管理。(三)四川群众举报某企业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21
对自发自用比例、占总用电量比例、峰谷差率等不及预期或超出限值的,督促主责单位限期整改。13.市场参与。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6-07-21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20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07-20
华中能源监管局已对该企业下发监管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电力调度机构加强并网主体运行管理。(三)四川群众举报某企业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07-20
企业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节能举措未落地、能源利用效率偏低,被责令限期整改却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处以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多项节能违法情形对应的处罚标准,其中:重点用能单位建设综合能耗超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若实际能耗、单位产品能耗超出节能审查批复数值20%以上,经责令限期整改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
来源: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07-17
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依据职责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知供电部门停电停业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未达标或拒不整改的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17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含以试运行名义长期运行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依法依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6-07-16
重点对配电室设备、分接箱、配电箱、用电线路以及备用发电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专人督导整改情况,形成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来源:贵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07-13
处置措施:1.由电力市场运营机构通知售电公司补足履约保函,相关售电公司应限期整改;2.未及时补足履约保函的,暂停批发侧中长期交易资格、新增零售合同(聚合服务协议)资格,待整改完毕后予以恢复交易资格;3.
来源:国能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2026-07-08
该公司聚焦生产现场开展全方位、无死角专项督查,针对设备检修、日常运维、高危作业等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整治作业不规范、巡检不到位、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岗位履职不严等突出问题,针对排查出的违章问题,建立专项台账,限期整改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07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完成市场化配置但尚未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未核准(备案)的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禁止性规定要求开展合规性复核,存在违规情形的限期整改或重新组织配置。
来源:贵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07-07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7月6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贵州电力市场2026年不满足持续注册条件的售电公司及虚拟电厂限期整改的通知,截止2026年6月15日,未通过核验的售电公司及虚拟电厂共有147家(...详情如下:关于贵州电力市场2026年不满足持续注册条件的售电公司及虚拟电厂限期整改的通知各售电公司、虚拟电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07-06
审核不予通过的,责令申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处置。
来源: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07-02
对评估为高(a级)或较高(b级)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新建、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完成后仍达不到一般(c级)或较低(d...第二十八条对已认定的化工园区应依法依规实施日常监管,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