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鄂电价格2026-05-25
为避免这一“杞人忧天”最终成真,笔者结合实际情况,依据688号文的相关规定梳理说明、提出建议,期盼新建绿电直连工业园区能够切实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在日常管理中提前谋划、提前布局,将过去园区配电环节的“灰色利润池...计量透明、协商定价、监管明确”的闭环管理体系:将电费结算规则明确“写入合同”,把用电数据完全“置于阳光下”,以市场化透明机制取代传统转供电的行政管理模式,从根源上堵住了传统转供电环节的监管漏洞,将园区以往配电环节的
来源:鱼眼看电改2026-05-25
绿电直供的并网点在用户表前(资产分界点之前),属于公共电网设投资,严格意义上是配电环节,投资方为电网公司主业,资产100% 归电网公司所有,资产成本-收益受《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来源:求索零碳配售电2026-05-09
正视输配电价需长期优化的现实,以新能源直连、增量配电绕障破局,服务增量负荷发展我们必须直面一个共识:当前输配电价的成本构成、分摊逻辑、监审流程、准许收入核算,是一个长期优化、完善的过程,用户很难通过常规路径实现输配电环节的成本优化
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2026-04-24
在供配电环节,变压器与供电架构无疑是最核心、最关键的设备与技术之一。特别是变压器,作为电力系统的“心脏”,直接决定着电网的输电效率、供电可靠性与电压质量。
来源:求索零碳配售电2026-04-16
从上述推导来看:两种模式成本持平的临界电量,只由项目所在省份110kv及以上工商业两部制用户平均负荷率、项目接入公共电网容量这两个参数决定,和容量电价、输配电环节电量电价等没有任何关系。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4-15
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2026-04-09
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4月9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求索零碳配售电2026-03-20
挑战二:配电环节改革滞后,绿电直供落地层层受阻如果说源荷匹配是技术难题,那配电环节的体制机制阻力,就是绿电直供的“制度鸿沟”。...从核心的绝对低碳指标要求,到绿电供应的技术卡点,再到配电环节的体制机制阻力,叠加固废、碳排放处理的隐性成本,想要实现零碳园区的常态化运营并达成合理经济性,难度远超预期。
来源:求索零碳配售电2026-03-18
、主体单一,配电环节的价值更多体现在“保畅通”。...但在新型电力系统的框架下,配电环节的定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03-16
在输配电环节,确立“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输配电定价机制,创新单一容量制输配电价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在用户环节,分时电价机制不断完善,引导用户优化用电行为。油气领域价格改革成效显著。
来源:《学习时报》2026-03-13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2026-03-06
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2026-02-12
附件名词解释1.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商)和智能微电网,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1-26
江苏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细则》提及,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2026-01-26
第五条 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1-04
下一步要按照文件指向,纵深推进电网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加快打造新型电网平台先进技术装备集合,推进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技术融入电网业务,构建新型电网平台标准体系,通过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优化促进源网协调发展,健全输配电环节独立运营监管机制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01-04
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含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的单一技术类主体,以及含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的资源聚合类主体。
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行为规范全覆盖。...《基本规则》明确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定义,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12-31
健全输配电环节独立运营监管机制,加强对电网企业落实许可管理制度、公平开放及并网服务质量的常态化监管,深化对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中心的穿透式监管。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