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03-17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兼辽宁省能源局原局长汪洪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辽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2022-10-28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省能源局局长汪洪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汪洪溟简历汪洪溟,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