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5-15
根据《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苏环规﹝2017﹞2号),我厅完成了2020年第一批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理论考核、申报审查和现场评审等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05
第二十六条 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存在未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未建立辐射监测报告完整档案、未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监测业绩报告、发现数据异常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行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19-10-25
第二十六条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存在未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未建立辐射监测报告完整档案、未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监测业绩报告、发现数据异常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行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05
日前,江苏省环保厅发布关于通过认定(确认)的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名单(2017年第一批)的通知,详情如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6-14
》(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等规定,江苏省环保厅印发了《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4-12
监督检查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报送有关情况和材料,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应当如实提供。...第二十三条 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抽查。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住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年度检查。
来源:新华日报2014-11-28
出台社会环境检测和辐射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操作考试,第一批考核通过人员和第一批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已向社会公布。10、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