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6-10-22
一、“白名单”运行机制危险废物移出省份审批转移指定类别危险废物至我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的企业(以下简称“‘白名单’企业”)时,无需征求我省意见,可直接予以审批。...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有关要求,实现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便捷化,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质效,结合本省实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6-10-13
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试点。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推进设施提标改造,依法依规持续推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工作。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6-10-10
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和备案制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推行分类收集贮存。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2026-10-09
持续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推进社会保障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来源:通威太阳能2026-10-08
其中,若确需跨省转移处置的,由乙方负责在转移所在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并完成转入地备案,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所需材料的必要协助。
来源:河北人大2026-09-29
跨省转移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五十八条【公众权利】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生态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09-28
动态更新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黑白名单”,适时开展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简化管理试点,提高转移效率。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6-09-24
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提高跨区域利用质效。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与经营许可审批衔接机制,发布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预警,综合利用标准、政策等调控手段,化解结构性过剩问题。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6-09-24
协同黑龙江、辽宁和内蒙古自治区健全完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十四)强化危险废物设施环境监管。...全面实施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台账管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行为,落实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管控,将环境污染较大的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制度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6-09-2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09-20
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鼓励危险废物就近利用处置,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09-14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通过省固废平台申请跨省转移计划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转移。六、规范危险废物相关设施建设运行管理1.规范贮存设施管理。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6-09-10
开展区域“无废城市”共建,强化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监管和利用处置信息共享。完善生物多样性共保体系,建设一批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纺织等产业链碳足迹管理。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6-09-03
“白名单”管理、优化简化跨省转移审批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月2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实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管理的补充通知。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6-09-02
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试点,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深化赣闽、赣鄂湘等省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合作,持续更新危险废物转移“白名单”,简化审批管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08-28
相关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环评审批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跨省转移审批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并可按程序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现将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8月31日(5日)。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6-08-27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处置应当遵循就近处置原则。跨省转入危险废物应当以综合利用为主,严格控制危险废物转入本省进行焚烧、填埋处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08-26
绿电使用在用电高峰时段将高耗能非即时性算力任务跨省转移至绿电富余的外省节点,探索算力中心微电网、绿电直连等模式应用,挖掘水冷节能潜力,助力降低制冷能耗。...除了保障算力底座坚强,该公司深度推进“算电协同”,通过引导数据中心参与虚拟电厂调控,在用电高峰时段将高耗能非即时性算力任务跨省转移至绿电富余的外省节点,打通了“算力跟着绿电走”的跨省协同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