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07-21
新增:因跨省区中长期交易电量调整引起的交易能力上限突破不纳入交易能力管控,同一集团内分配优先发电计划电量至具体电厂时应符合电厂实际发电情况,不得将优先发电计划电量集中于个别电厂而导致时段上持有的中长期合约电量超过其实际发电能力
来源:辽宁省发展改革委2026-07-15
偏差率=(实际电量-计划电量)/(申报额定功率×0.25小时)×100%。式中:实际电量为该时段实际调节电量(兆瓦时);计划电量为该时段申报调节电量(兆瓦时);申报额定功率单位为兆瓦。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15
来源: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6-07-14
2026 年 6 月黑龙江省跨区跨省电力电量交换计划执行情况2026 年 6 月,黑龙江省间联络线计划电量7.32亿千瓦时,实际完成 6.65 亿千瓦时。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2026-07-07
主动抢抓“宁电入湘”机遇,全力拓通道、争电量,在完成7月年度中长期交易电量2.4亿千瓦时基础上,派专人多次赴湖南对接电力交易中心协同攻坚,通过多轮补充交易顺利增补月度电量2.6亿千瓦时,最终将7月外送计划电量抬升至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7-02
完善跨省送电市场化交易机制,将区域内西电东送基础电量的5%放开由现货市场优化,推动计划电量向市场化交易逐步过渡;开展跨电网经营区及区域内的跨省“点对点”绿电交易,2025年以来累计成交电量超11亿千瓦时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6-06-24
不论是日前市场还是实时市场,出清基于全系统的用电和发电申报信息,只不过因为我国电力市场的运行存在"计划保供"和"市场竞争"这条双轨制,所以在现货市场内各经营主体申报信息前就已经有部分计划电量位于提前出清的位置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2026-06-12
第一类是跨省中长期电量交易,包括跨省优先发电规模计划电量、跨省中长期市场化增量交易电量,其中市场化增量交易又包括跨省绿电交易和其他市场化增量交易。
来源:硕电汇2026-06-11
重构四川水电盈利模型以往四川水电盈利模式单一,收益完全依赖现货电价和跨省计划电量。受丰枯水期落差影响,丰水期电价内卷踩踏、枯水期出力不足,企业收益波动大、经营风险高。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6-05-28
在过去基数电量对应着火电机组的一部分计划电量,用途是提供给未能被优先发电量所覆盖的非市场化用电量。...能够获取到"发电计划电量"完全看机组的报价以及当时的供需情况,而这里的发电计划仅来自于日内的实时结果,并非是之前的计划安排。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05-21
截至目前,宁夏5月新能源外送计划电量23亿千瓦时,占总计划电量的32%,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单月新能源外送电量占比创新高。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05-19
其中长期合约(含省间优先发电计划)电量,按照中长期交易价格做全电量结算,日前偏差和实时偏差电量按中长期分时交易加权平均价格开展结算(若某一时段加权价格为零,则取下一不为零时段的加权价格,若缺少加权价格,
其中,跨省中长期电量交易标的性质包括跨省优先发电规模计划电量、跨省中长期市场化增量交易电量(含跨省绿电交易、其他跨省中长期市场化增量交易)。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4-29
对于虚拟电厂,考虑其在提供调峰、调频、需求响应等服务过程中,若因聚合资源未达预期、预测偏差或技术故障导致未能按约提供约定出力,将使得实际电量与合同计划电量或与预测电量之间形成偏差,由此引发用户违约、偏差电价考核
来源:中国电力2026-04-23
将原有的新能源优先发电计划电量转化为衔接型的政府授权差价合约,执行价基于政府批复的上网电价设定,合约量基于优先发电计划电量设定,起到衔接计划与市场的作用,以避免改革造成利益分类的大幅变化。
来源:国家能源之声2026-04-21
传统火电的角色,正从过去以基荷为主、承担计划电量的“压舱石”,向更具灵活性、调节性和市场竞争力的“调节器”加速转变。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3-12
中央政策将加大力度清理各省出台的限制电力跨省交易的隐性壁垒,逐步取消不合理的省内计划电量保量保价政策,让电能真正在全国统一的规则下自由流通。
来源:电联新媒2026-03-10
截至2025年末,中国电力现货市场已基本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京津冀尚未进入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所以北京地区燃机电厂除外),因此中国绝大多数燃机电厂已从过去相对稳定的“计划电量、固定电价”模式,被推入了分时电价瞬息万变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2026-03-06
电能量交易是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和新型经营主体直接开展的电量交易,主要包括:优先发电计划电量、跨省区和跨经营区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电量(简称“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电量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2026-02-12
第八章 合同签订与执行第一节 合同签订第一百〇四条 各市场成员在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时,应当根据交易结果或政府下达的计划电量,签订交易合同(含电子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提交至电力交易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