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6-09
(二)报告内容报送内容应满足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相关要求:1.年度报告(1)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年度能源消费情况...其他有关事项对于未纳入上海市重点用能(排放)单位名单范围而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本市法人单位,应按照重点用能(排放)单位管理的相关要求,主动履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填报、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等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