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2024-08-30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以抓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转变,完成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5-29
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级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建立“谁考核、谁监测”的全新运行机制和“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2-24
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级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圆满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牵头制定或出台改革文件40余件,建立并深入实施排污许可、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2-23
来源:国新办2023-01-19
建立健全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管理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来源:国新网2023-01-19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1-01
县级以上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为省级、污染源监测事权下放至市(县)级,“谁考核、谁监测”的全新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国家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获取率全面提升。监测数据公信力稳步提升。
来源:新华网2022-10-21
十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河湖长制、林长制、排污许可、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碳排放权交易、新污染物治理、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管理等一系列重大制度不断建立健全
来源:中国人大网2022-09-05
完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基本完成省以下环保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实现了从“考核谁、谁监测”向“谁考核、谁监测”的转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12
按照国家监测事权上收相关要求和进度安排,按照“谁考核、谁监测”要求,厘清市级和区县的事权,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01-04
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落实,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污染源、执法和应急监测事权下移,形成职能相对集中、分工较为合理、基本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03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5-27
完成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建立“谁考核,谁监测”运行机制。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健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建立从布点采样到报告编制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5-26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2021-05-26
来源:环境保护2021-03-09
支持持续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逐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重要区域、跨界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支持建立了大气、水、土壤国家环境监测直管网建成,基本形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1-01-26
上海市配合完成“十四五”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国控点位调整;完成涉及市级考核评价的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现“谁考核,谁监测”;建成全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体系;优化整合形成跨部门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网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9-03
全面完成涉及市级考核评估的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正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裁量权行使规则。(二)规范执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