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用电合同”相关结果1412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05-29

      国网上海电力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期关于打造高供电质量标杆园区、将高电能质量服务相关内容纳入供用电合同的工作部署,为半导体、高端装备等高供电质量需求客户制订了标准化通用供用电协议。

      绿电直连项目“上网+下网”如何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来源:求索零碳配售电2026-05-28

      下网电量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参与交易四、其它要点1)市场注册条件•项目核准 / 备案文件•并网调度协议•绿电直连供用电合同•电网公司的电力接入批复2)绿证核发与划转1)前提:建档立卡•投运 1 个月内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平台建档立卡

      高温触发!广东迎来2026年首个“尖峰电价”执行日!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5-27

      其次,全面复盘用电合同,杜绝盲目解约。立刻核查自身零售合同,重点确认现货联动比例、尖峰计价规则、分摊费用条款。现货联动比例较高的用户,可通过锁定长协电量、固定电价套餐对冲现货涨价风险。

      新疆电力市场绿电直连项目参与交易服务指南:负荷须作为主责单位!

      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2026-05-21

      (三)签订绿电直连供用电合同。(四)取得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文件。电源和负荷属于同一投资主体/不同投资主体的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均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通过新疆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市场注册。

      调度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四川绿电直连实施细则(试行)印发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5-13

      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主责单位与公共电网签订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明确安全等责任。

      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发布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5-13

      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主责单位与公共电网签订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明确安全等责任。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5-13

      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主责单位与公共电网签订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明确安全等责任。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5-11

      (绿电用电合同转让电量交易仅受让方需要关联上参与月内绿电交易时(交易结束前)需将当月每笔申报电量关联至有绿电需求的用户。...二、交易要求(一)售电公司将绿电交易申报及成交电量关联至用户,参与多月绿电交易、月度绿电用电合同转让交易申报时(交易结束前),售电公司需将次月每笔申报电量按照上述绿电需求电量填报情况关联至有绿电需求的用户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05-08

      3月12日,市北供电公司淞宝供电服务中心客户工程师在大黄馨苑小区办理公共充电桩业扩新装业务时,客户对供用电合同中产权分界点的责任划分提出疑问。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2026-05-06

      为确保转商工作高效落地,该公司在项目完成全容量并网及试运行后,第一时间组织试验单位出具涉网试验报告,安排专人专班全程跟踪办理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及各类备案文件等全部转商手续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6-04-28

      《供用电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典型的有名合同,其第六百五十条明确规定,如果《供用电合同》没有约定,供电设施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6-04-23

      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许可证、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价批复、供用电合同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手续,投标人协助招标人进行办理,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新疆关于废止《新疆区域电力运营合同(协议)签订及备案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来源:新疆能监办2026-04-17

      的通知》意见的通知,营销类合同主要是指按照政府核定的价格而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一)优先合同:1.优先发电合同: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2.优先购电合同: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的高、低压供用电合同

      来源:硕电汇2026-04-13

      市场主体可以在年中某一时点,根据最新的市场判断,一次性调整未来数月的用电合同,控制用电成本或发电收益,提升中长期交易的灵活性。

      售电公司场外交易 电网企业担责吗?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6-04-13

      电网企业与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约定的是依照政府核定电价或市场出清价格结算的电费——这份合同里,从来没有过场外交易的位置。售电公司与用户在供用电合同之外,私下约定的场外安排,对电网企业没有任何约束力。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6-04-10

      根据976号文的制度设计:(1)用户欠缴1000万,这是电网企业与用户之间供用电合同的事,电网企业依据供用电合同向用户追收,与售电公司无关;(2)电网企业仍然需要向售电公司支付差额50万元——差额结算是基于市场出清数据独立计算的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6-04-10

      这一关系的实质是:电网企业基于供用电合同,对用户享有独立的、完整的电费债权。这不是什么“代收”,而是合同当事人向合同相对方主张合同权利。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供用电合同是典型合同的一种。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6-04-08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颁布《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零售服务关系确认后,供用电关系不变,供用电合同中电费结算相关条款失效,需签订三方电费结算补充协议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4-07

      (二)各项目业主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我省相关政策要求,确保项目持续符合新能源就近消纳认定条件,如实提供项目相关资料,配合电网企业做好计量、结算等工作,严格履行供用电合同约定。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4-07

      (二)各项目业主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我省相关政策要求,确保项目持续符合新能源就近消纳认定条件,如实提供项目相关资料,配合电网企业做好计量、结算等工作,严格履行供用电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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