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10-28
推进生物质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绿色燃料替代,优先推动生物质资源丰富、水泥企业集中的成都平原经济区等地区提高燃料替代率。到2028年底,力争能效标杆水平以上水泥熟料产能占比达到40%。(三)电解铝行业。
来源:北极星环保会展网2026-10-20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榆林企业商会会长、 北京能源与环境学会副会长 王维廷生物质锅炉脱硫脱氟一体化:陶瓷滤管技术破解多污染物超低排放难题浙江致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技术高级工程师 郭松青生物质燃料二氧化碳无氧气气化方法及零碳系统研讨武汉创迪智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6-10-10
鼓励具备条件的燃煤电厂协同利用煤矿井下低浓度瓦斯、乏风瓦斯,以及掺烧生物质燃料、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一步减少粉煤灰产生。
来源:北极星环保会展网2026-10-08
、《中国生物质能源大全》编辑部、“cbc全球生物质能源”微信公众号大会承办单位:新能源网china - nengyuan.com、杭州创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媒体支持单位:新能源网、生物质颗粒交易网、全球生物质燃料网
来源:容县人民政府2026-09-30
立足林产加工产业基础,推进木材加工废料回收利用,支持企业研发环保板材、生物质燃料等产品,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第三节 加快绿色转型发展一、推动工业绿色智造升级聚焦林产加工等重点产业集群,推动绿色技改、智能升级,推广水性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生物质燃料锅炉替代燃煤锅炉等绿色改造措施,推动企业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实现原料溯源
来源:电联新媒2026-09-28
推行“灵活运营、应掺尽掺”普惠模式,鼓励电厂在最小化改造甚至不改造前提下,结合燃料市场价格灵活采购生物质燃料,最大化消纳区域生物质资源。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9-22
传统替代方案各有局限:生物质燃料热值有限且需改造设备,天然气成本高且仍属化石能源,氢能等前沿技术尚未达到商业化应用阶段。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6-09-22
到2027年底,淘汰6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燃料锅炉。到2029年底,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油锅炉及生物质燃料锅炉(见附件2)。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9-18
生物质掺烧的等量分配需要满足掺烧的生物质燃料热量年均占比超过20%,高于2023、2024年度方案不纳入管理的掺烧热量比例10%的门槛。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09-17
包括余热余压回收利用、能源梯次利用、供热管网改造,绿氢替代灰氢、生物质燃料替代煤等。3.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包括使用先进电机、风机、空压机等关键用能设备。4.人工智能运行优化改造。
来源:国家统计局2026-09-15
8月份,和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相关的电子电路制造价格同比上涨6.6%,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价格上涨6.0%,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价格上涨2.1%,与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相关的生物质燃料加工、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价格分别上涨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9-15
鼓励具备条件的燃煤电厂开展燃料替代,探索掺烧秸秆、木屑等生物质燃料及污泥,减少粉煤灰产生。探索协同利用煤矿井下低浓度瓦斯、乏风瓦斯,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与煤炭消耗减量双重目标。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2026-09-15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2026-09-03
对具备条件的机组实施煤电耦合生物质发电,改造后具备掺烧10%以上(入炉燃料热值)生物质燃料能力。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储热等设施。...对具备条件的机组实施煤电耦合生物质发电,改造后具备掺烧10%以上(入炉燃料热值)生物质燃料能力。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储热等设施。
来源: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9-02
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生物质燃料颗粒、纸浆生产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9-02
对具备条件的机组实施煤电耦合生物质发电,改造后具备掺烧10%以上(入炉燃料热值)生物质燃料能力。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储热等设施。...鼓励应用生物质燃料、废纺织布料、废旧轮胎等替代燃料,加大对工业固废、城市污泥、建筑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无害化协同处置力度。4000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应加快改造升级。(三)平板玻璃行业。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2026-08-27
聚焦沙棘黄酮提取物等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生产,开发功能性食品、高端饮品、生物医药及护肤产品等,依托林业剩余物、林果加工副产物,开发有机肥、饲料、生物质燃料等资源利用产品,适配多元消费场景。
来源:国家能源之声2026-08-25
掺烧过程生物质燃料与燃煤混合燃烧状态稳定,炉膛温度、烟气排放、机组负荷等各项关键运行参数均处于合格范围。
来源:广东人大网2026-08-25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使用未经过加工的木本植物或者草本植物为燃料,或者在生物质燃料中掺杂添加燃烧后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其他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酒泉市能源局2026-08-19
鼓励和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液体燃料等生物质燃料的生产与推广利用。支持采用清洁环保技术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范运营和能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