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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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社2026-03-13

      国家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第五百零六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2026-02-04

      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倒逼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来源:新华社2026-02-04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推广绿色生产和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6-02-04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推广绿色生产和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

      来源:新华社2026-02-04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推广绿色生产和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

      来源:大同市人大常委会2025-12-18

      第十一条 鼓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技术创新,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无害化处理以及再生资源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研发与应用。...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邮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09-24

      二、持续推动垃圾分类治理,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体系(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

      来源:无锡市政府2025-08-25

      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收运处置。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户厕改造、农村生态河道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2025-08-20

      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收运处置。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户厕改造、农村生态河道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2025-08-19

      动态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落实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丰富绿色转型投融资政策。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2025-08-18

      动态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落实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丰富绿色转型投融资政策。

      来源:常州市政府2025-08-18

      动态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落实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丰富绿色转型投融资政策。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5-08-14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及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厨余等可降解生活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来源:封开县人民政府2025-08-06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到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30%左右。

      来源:封开县人民政府2025-08-05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到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30%左右。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07-29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转运设施建设,构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来源:德庆县人民政府2025-07-22

      开展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清理河湖沿岸垃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2025-07-15

      纵深推进农村“五清”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

      来源:陕西人大2025-05-29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意识。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纳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来源:中国人大2025-05-06

      国家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第五百零二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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