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2026-01-19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责任体系,完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和反馈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社会参与环境事务管理渠道。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宣传力度,加强舆情研判与引导,健全舆情应对机制。
来源:紫金县人民政府2025-03-13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第十二条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2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填写《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审批表》申请举报奖励,领取奖金。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01-22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主动公开排污许可证和处罚决定,畅通公众交流路径,拓展沟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定期公开排污许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监测、技术机构弄虚作假案例,加大公开曝光和处罚力度;将排污许可违法行为纳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2024-12-30
完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建立有效的监控数据及信访、举报、舆情反映问题的处置后督查机制。
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2024-11-29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向举报人发放人民币3000元奖金。...第八师石河子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八师石河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向线索提供人发放人民币500元奖金。
来源:太原生态环境2024-11-29
【启示意义】该案是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太原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晋环便函〔2022〕1251号)文实施以来,我市又一起有奖举报案件。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10-22
依据《云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依据《通海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办理情况,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决定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元。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10-21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举报奖励领域):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指导各地按照《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09-29
第二十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法惩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广西人民政府2024-09-13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和群团组织广泛动员作用,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持续推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打造可复制、易推广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4-09-10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宁波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举报人5500元的奖励。典型意义一是有奖举报,公众参与成效明显。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8-19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8月15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管理, 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07-30
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重点排放单位和其他交易主体有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行为的,有权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反馈处理结果并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2024-07-29
案件启示此案件中给予举报人10万元奖励,通过出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犯罪实施精准打击。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4-06-19
四、举报要求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以微信、网络等方式,实名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属于有奖举报范围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行为,适用于有奖举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5-13
内蒙古印发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来源:海南生态环境2024-05-06
同时依据《海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举报人奖励1千元。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4-02-19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韶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已经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韶关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号:韶法审〔2024〕1 号,现予以发布。...第十八条 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本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4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进一步畅通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联动,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不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以及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3-11-16
为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线索,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财政局于2020年发布《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2年又发布《〈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