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12-20
第六条(管理平台)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管委会通过本市固定污染源监管系统、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和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系统等平台采集生态环境信用信息。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12-17
(三)强化科技赋能以信息化赋能精准监管,持续优化完善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提升风险发现和防范能力水平,形成对环境监测数据、报告的统一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出具报告的质量监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6-21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的监测服务机构的管理。国家或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一)进入监测服务机构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二)向监测服务机构、委托方等有关单位及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三)查阅、复制有关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活动档案、合同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07
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减污降碳中心,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本市将依托“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1-02
在省外注册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我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的,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是指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检)测活动。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8-01
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七条(名词解释)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是指通过合同约定方式提供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性质的机构,包括开展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06-25
依托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重点检查排污单位委托的社会监测机构资质和备案情况、自行监测报告的规范性,以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报告和运维记录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3-06-15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技术规范、职业操守及委托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监测数据和信息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发布在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活动中掌握的监测数据和信息。
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2023-01-30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生态环境管家”试点,实施环境监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12-08
非现场检查依托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对社会监测机构监测活动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包括采样现场检查和实验室场所检查,主要通过见证采样和分析过程、核查资料等方式,
来源: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2022-10-21
10月19日,微信公众号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发布《警示 |替换图谱,篡改时间!非甲烷总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8-03
在接受评审申请时,应当通过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查询监测报告编号,确认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监测报告无编号的,应退回并要求报告编制单位补正,同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2-05-29
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2021年已在本市“一网通办”备案的260家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依据评价周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内社会监测机构上传至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的备案信息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2-04-06
第四条 (利益回避)社会监测机构承接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时,应主动采取有效回避措施。第二章 备案管理第五条 (责任义务)在本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活动的社会监测机构,应主动向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07
鉴别单位应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环监测〔2021〕79 号)有关规定及时向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上传检测报告。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01-14
附件1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机构信用评价信息填报及资料上传说明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机构(以下简称运维机构)通过“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1-08-20
(二)扬尘和噪声在线监测设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关键岗位人员(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等)、颗粒物和噪声在线监测仪规格型号等事项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后一个月内通过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办理信息变更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08-06
等有关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针对2020年已在本市“一网通办”备案的218家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依据评价周期内(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社会监测机构上传至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的备案信息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1-04-06
按照国家和本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开展监测和运营维护活动,并妥善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排污单位应要求承担本单位监测和运营维护活动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登录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
来源:上海市生态局2021-03-18
4.监测(测试)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报告上传说明》相关要求。 5....报告类型应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沪环规〔2020〕9号)中要求,如遇特定情况(如承担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委托的突发或应急监测)无法实时流转监测项目信息,应于工作实施1个月内通过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补传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