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江市司法局2024-08-23
第二十五条【工业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2024-07-19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处置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险废物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事发后及时组织处置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