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6-01-09
在保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前提下,支持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开发和送出电力线路建设,推动构建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的。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12-19
三、严格控制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以及不满足碳排放目标、环境准入条件、环评审批原则等要求,或无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7-31
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区域削减、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6-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根据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的通知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6-12
对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火电行业新(改、扩)建等项目排污权指标按需划拨;其他行业单项目单指标划拨量原则上不超过总需求量的50%。
来源:绥化市人民政府2024-06-04
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06-04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定规划和环境准入条件等前提下,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补正的,实行环评“容缺”受理,建设单位可在技术评估、公示期间补正材料。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5-30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05-23
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依法依规设置公共查阅权限,方便企业分析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及环境准入条件,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引导,释放经营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5-11
对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中可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内容。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4-05-10
对其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定规划和环境准入条件且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容缺的技术性材料应在技术评估完成前补充提供,容缺的证明性材料可延至批复前补充提供。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4-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再次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14年首次发布,2017年第一次修订。...(三)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涉及的相关标准发生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四)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适时修订。(五)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8
强化底线约束,持续强化“两高一低”项目生态环境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符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来源: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02-02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应当坚持布局科学合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兼顾区域统筹的原则,符合环境准入条件。
来源:广西人大2024-01-3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建设,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行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低碳制造体系。
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4-01-23
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等有关规定,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必须按照规范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烟气中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进行在线监测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4-01-02
第九条【项目选址】 项目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定防护距离,落实节约用地等要求。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14
第三条 建设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
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3-12-13
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符合产业规划、节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满足节能审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三线一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