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州市发改委2019-06-1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规定,居民用天然气上游门站结算价格已于2018年6月10日每立方米调整提高了0.29元(今年4月1日起为0.27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平稳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