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6-01-27
2016年1月21日下午三时,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就再审申请人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汇公司)与被申请人泰州市环保联合会等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一案进行询问,历经近5个小时的开庭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