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2026-03-13
可以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拒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
第二百八十七条 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12-11
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布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自行监测。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5-01-03
且日污水排放量≤200立方米,在发现当日改正的;(十一)未依法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改正的;(十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及时改正的;(十三)已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12-27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防垮塌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08-19
建设单位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已按要求建成并正常运行,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被检查发现后企业自行停止生产,及时开展验收工作或者实施关停等措施的;(九)不属于国家或四川省地下水监测网点,已规范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来源:西藏人大2024-04-03
第五节地下水和流域水污染防治第四十八条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有效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01-11
按环评批复要求设有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监测水质无异常变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园区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六)基础设施。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12-05
依法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并采取防护性措施;(二)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来源: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3-11-06
第二十八条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
来源:中项网2023-10-09
项目详情 建设库容510×104m处置场: 1、包含以下系统(但不限于):处置场堤体结构、处置场防渗及排水系统、堤体观测设施、渗滤液收集池及水质监测井、运输道路、水塘填筑、监控系统及土建基础等及相应配套的设备
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5
第一章 企业污染防治职责第一条【自行监测】 地下水重点单位应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规范布设和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14
实施地下水污染源防渗,强化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申领排污许可证制度,采取防渗防漏等措施,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进行监测。...衔接省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制定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方案,优化整合各类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的监测点位。加强生态环境地下水考核点位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完善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制度。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2-21
消除污染但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九)输送、贮存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渗漏措施,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等向地下排污,经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但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十)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28
督促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按要求推进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依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
来源: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2-12-12
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以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地下水水质监测井为重点,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2.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以正阳工业园区、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置场等为重点,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按月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监测数据报市级、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地下水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纳入环境污染应急预案中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11-23
第十八条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采取防渗漏、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8
地下水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申领排污许可证时,确保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渗和水质监测相关义务,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按时开展例行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08
流溪河流域的排污单位输送、贮存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渗漏措施,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等向地下排污,经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但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十)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09
停止生产或者实施关停等措施的;(九)建设项目“未验先投”,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自行停止生产,及时开展验收工作或者实施关停等措施的;(十)不属于国家或四川省地下水监测网点,已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