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固原市人民政府前天
2.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选址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2026-07-23
通过建立水源地自动监测站等途径,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设立并严格执行水源地巡查制度,系统排查整治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6-07-22
强化汛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汛期环境应急准备,紧盯“一废一库一重”(危险废物、尾矿库、重点风险源)、化工园区和水源保护区,对沿江沿河和地势低洼地区的高风险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提升环境应急准备水平。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2026-07-21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2026-07-17
核查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目标、功能定位及影响区域的环境敏感区(涵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列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居住区、医疗卫生区、文教科研区等各类环境敏感区
来源: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07-15
严禁在地震断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
来源:开远市人民政府2026-07-14
提升水源保护区治理,组织划定泸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保障河湖生态流量、重点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为抓手,打造开远市“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2026-07-07
0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迈湾水库等优质水源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排查、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7-07
第六条 对拟申请新增纳入国家规划的项目,设区的市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面核查项目场址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军事设施、压覆矿产、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林地、草地、湿地、文物、防洪、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因素
来源: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07-03
文件明确多项硬性量化标准,划定严格管控红线:严禁园区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选址,园区内不得设置集中居民区,每三年需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来源: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07-02
严禁在地震断层、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六条明确管理机构。
来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06-29
严禁在地震断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6-06-29
严格落实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态化监管,有效防范各类环境风险,筑牢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底线。(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06-26
(三)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区域。(四)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园区选址布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地震断层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扩建。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06-26
我们印发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指南》,为各地水源保护区精准定界提供了技术标尺。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06-25
(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其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三)地震断层区、采矿陷落区、蓄滞洪区、全年静风频率超过60%的区域。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2026-06-25
五、严守安全底线,严格防控全链条环境风险(一)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控,强化金华江等重点河流、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道路、尾矿库和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6-06-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选址:(一)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基本草原、湿地、国有林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古生物化石产地。
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06-24
推动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电子围栏”感知网络全覆盖,强化饮用水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水质管控。推进蓝藻水华污染防治,实施汤浦水库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健全曹娥江、浦阳江等重点河流,化工、印染等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尾矿库、道路等突发环境事件“防、控、救”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6-23
(四)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以及军事敏感区,用地应取得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林草、生态、文物、军事等主管部门排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