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小时前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来源:中国政府网昨天
专栏2 旅客联程运输安检流程优化便民工程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安检流程优化,鼓励各地通过换乘通道改造、客流流线优化、安检设备升级、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应用、安检标准衔接互认等方式,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综合客运枢纽铁路换乘城市轨道交通单向或双向免安检
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前天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三是持续发力抓好营销服务。深化电力市场建设,做好用电市场分析和交易机制研究,积极拓展对蒙供电业务,全力以赴增供扩销。
来源:金昌市人民政府前天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城乡文化融合发展。...提升农民就业能力和质量,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和权益保障机制,支持建设创业孵化平台,注重培育劳务品牌和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实施家政兴农行动。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促进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
来源: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07-27
四是坚持惠企利民工程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加强普惠民生能源工程建设,着力降低用能成本,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2026-07-24
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举办线上线下公共文化活动3000余场,惠及群众1000万余人次。美丽朝阳建设持续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构建分类精准培训体系。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
来源:云南中烟2026-07-23
3.6.3投标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良好,须提供2023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证明材料或承诺,并承诺中标后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办理并缴纳工资保证金。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2026-07-17
落实消防安全相关规定;(二)采取覆盖、围挡、保洁等措施,防止飞散、溅落、溢漏、恶臭扩散、爆炸等污染环境情况的发生;(三)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并定期消毒,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水、异味等污染,防止影响周边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2026-07-16
来源:开远市人民政府2026-07-14
深入推广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赈济与增收同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慈善褒奖制度,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来源:国务院2026-07-14
实施计量惠民工程,紧盯集贸市场、加油站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二十二)保障消费者权益。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完善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二十)合理增加公共消费。
来源:扎鲁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形,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刑事处罚记录;2025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通辽市范围内无重大违约行为、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记录
来源:奈曼旗发改委、乌兰察布市发改委2026-07-10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6-07-09
下一步,该公司将持续深耕“绿色希冀”属地村网共建融合服务,把用电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电力惠民工作,开展庭院电力宣讲、农户入户巡检、村组流动科普等活动,以电力网格联动村级治理网络的务实举措,为供电辖区撑起清凉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6-07-07
3.6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3.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
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2026-07-07
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尽快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推动灵活就业、农民工及快递员、网络直播等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扩面提质。...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劳务品牌培育、就业服务提质“三项工程”,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就业市场供需两端精准对接,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3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6-07-03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来源:云南楚雄州发改委2026-06-30
备注:若企业近三年(从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将在评审过程中作为负面指标。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6-06-29
3.9.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承诺函中需体现出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