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6-07-15
大厂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拿地即开工、领办代办服务,搭建公共研发检测平台,切实降低企业创新发展成本。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07-15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提高服务企业质效,按照《“白名单”制度》要求,现对河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危险废物类别进行动态调整,将价值较高的废矿物油(含油率≥50%)、废电路板、废钒钛系脱硝催化剂和废三元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增补纳入
来源: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2026-07-14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减轻企业负担。健全物流市场常态化监管机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来源:天津市商务局2026-07-10
持续深化会展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办展审批流程,精简企业办展手续,优化办展办会审核流程,高水平建设“会展一件事”服务场景。加强各方权益维护。依法查处会展活动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07
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用电、用气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获得电力水平稳步提升。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2026-07-03
持续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综合运用企业债券、集合信托计划等工具拓展筹融资渠道。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2026-06-22
举办高端产业论坛、商务会展,搭建政企对接桥梁,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激活总部经济发展活力,优化人才补助政策与“一站式”服务,保障核心人才需求,依托昆明中央法务区提供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防范企业风险,持续深化“放管服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2026-06-08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实施“一站式”审批和“信用+政务服务”模式。
来源: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6-03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链主企业在南宁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形成“头雁引领,群雁齐飞”的产业发展生动局面。
来源:庆阳市人民政府2026-05-25
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保姆式政务服务,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坚持对新技术、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为创新探索留足空间。
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2026-05-12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扩大“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持续推广“以函代证”“拿地即开工”改革举措,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持续领跑全省,“拿地即开工”“带押过户”“以函代证”等简易审批模式创新推行。筹建滇中海关驻楚办事处,入围全省首批省级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创新引领持续强化。
来源: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05-11
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入开展服务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招商引资打白条许空愿、“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5+1”问题,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
来源:大姚县人民政府2026-05-09
一、持续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以“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为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2026-04-30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专栏8 产业布局及支撑平台产业布局:石油化工:张店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陶瓷琉璃:淄川区、博山区。
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2026-04-28
来源: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2026-04-24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千名干部帮千企”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4-16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合并精简审批事项,压减审批时限,支持“新能源+”项目整体一站式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加大要素保障。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6-04-03
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把最大程度服务项目单位建设需求作为工作标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要求,在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大胆尝试,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一网通办”等措施,持续优化流程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2026-03-17
三、推进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对重点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责任制,建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切实提供环评要素保障。
来源:湖南省林业局2026-02-28
推行“放管服”改革,出台《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林资〔2025〕11号),明确将1公顷以下(不含1公顷)部分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