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6-09-10
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及标志。...第十九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管理台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和管理台账,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2026-09-03
第六条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过许可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排放大气污染物。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09-01
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确保按证排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根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实施监管。第四十九条 本省对排污口的设置实施严格管理。
来源:浙江人大2026-08-19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遵守排污许可证的相关要求,按照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来源: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6-08-18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生态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本名录规定豁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建设(排污)单位通过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平台提交建设信息,开展生态环境准入研判,研判通过的结论可以作为开工建设、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依据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07-28
三、第六条增加第三款:“海洋工程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海域派出机构申请。”...六、将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管理台账,上传监测数据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和管理台账,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07-24
五、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管理台账,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和管理台账。
来源: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26-06-18
文件明确,2026 年 1 月 1 日前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简化、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以及已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且在有效期内未实施、正在实施、或建成后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按要求开展排污权确权核定。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06-05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6-05-27
第十条 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确认,初始排污权有效期为5年,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信息应在排污许可证载明。按规定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排污权以排污权证的形式确认。
来源:仪征生态环境局2026-05-19
六、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04-21
要加大新版排污许可证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系统掌握新格式新要求,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平台优化升级,确保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来源:新华社2026-03-13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排污许可证,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致使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但不属于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海洋工程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海域派出机构申请。...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6-02-27
(四)交易达成后,租赁双方应按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凭交易凭证到核发其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排污权租赁情况登载备案。第十二条 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向租赁双方出具排污权临时变更的确认函。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01-07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发生变化且属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情形的,应依法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二)支持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和实验室研发项目开展环评“打捆”审批。
来源: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12-31
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污泥的检测项目、取样方法和频率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和排污许可证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来源:山西人大网2025-12-03
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5-12-01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申请变更和调整排污许可证的,其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变。...排污登记单位因生产和排污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