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排污许可证变更”相关结果97
      全文 |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04-10

      第六章 排污权指标登记第三十三条 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排污许可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

      3月16日起施行!安徽省排污权交易四大配套文件正式印发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6-02-27

      (三)排污许可证变更或注销。...(五)排污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排污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及时向排污许可证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审批部门依法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或注销。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6-02-24

      排污单位在正式适用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排污许可证变更核减的排污权,省市政府按比例收储。探索将符合要求的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工程逐步纳入政府排污权储备范围。五、加强监督管理(一)完善管理体系。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2025-10-11

      对于需变更事项,审批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变更须知”以附件形式纳入排污许可证(副本),同步纳入省电子信息证照库,排污单位到期换证或重新申请时,将“排污许可证变更须知”一次性纳入排污许可证(副本)。

      来源:威海市政府2025-05-28

      推进豁免后监管,督促企业及时完成豁免后信息更新和排污许可证变更,对弄虚作假企业取消豁免资格。(二)新闻出版部门。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5-04-18

      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的,应根据变更内容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以及与变更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基本信息变更的,排污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9

      各市指导相关豁免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x年x月x日。

      上海市关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 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7-16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可将多份《排污许可证变更单》一并载入排污许可证。...需要对排污许可证中的基本信息、登记事项、许可事项及管理要求等进行重新申请或变更时,可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3〕113号),通过填报《排污信息清单》和《排污许可证变更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7-09

      (二)需同时办理环评审批和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中试项目,可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同步审批,减免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分类简化排污许可证变更形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相关数据共享共用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07-03

      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可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简化排污许可证变更方式。...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将《排污信息清单》或《排污许可证变更单》以“活页”形式纳入排污许可证附件;在排污许可证换证时,将“活页”内容统一并入排污许可证(副本)。(三)优化排污许可排放量核算。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06-17

      (五)排污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排污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及时向排污许可证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审批部门依法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或注销。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4-19

      因生产工艺、治理工艺提升或生产能力下降等原因低于筛选指标规模值的企业,需提供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竣工证明材料、专家验收意见等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变更证明等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03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可将多份《排污许可证变更单》一并载入排污许可证。...(六)简化排污许可变更方式集成电路制造及配套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需要对排污许可证中的基本信息、登记事项、许可事项及管理要求等进行变更时,可通过填报《排污信息清单》和《排污许可证变更单》的方式,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来源:​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02-01

      排污权交易受让方在出让方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后,方可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第二十四条为了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排污权原则上只能正向流动,即从环境质量差的县(区)流向环境质量好的县(区)。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1-23

      第十四条【涉及总量替代的特殊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应当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22

      第六章 排污权指标登记第三十五条 排污权指标因交易发生变更的,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排污许可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14

      出让减排量的排污单位应限期完成相应排污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建设项目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说明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并附具证明材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检查内容包括已出让排污单位减排量记录情况、排污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情况、地方人民政府区域削减工作落实情况、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测算情况、区域削减方案是否存在重复使用减排量等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0-24

      省级排污权储备来源包括预留初始排污权、无偿收回或有偿收储的排污权、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的污染治理项目中按投资比例获得的排污权、排污单位在正式适用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排污许可证变更核减的排污权(省市按比例收储

      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5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名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核查地下水重点单位排污许可证,督促排污许可证未载明自行监测、渗漏排查等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职责的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并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08-01

      省级排污权储备来源包括预留初始排污权、无偿收回或有偿收储的排污权、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污染治理项目中按投资比例获得的排污权、排污单位在正式适用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排污许可证变更核减的排污权(省市按比例收储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