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6-09-10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启动市内风电、光伏等多类型绿电交易,推动电—碳市场衔接,完善排污权核定、储备、定价、交易等制度。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6-09-03
第十条 排污权核定、交易、储备、监管等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纳入有关主管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第二章 排污权核定和有偿使用第十一条 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实行分级管理。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08-19
(二)推进排污权管理与排污许可协同联动3.初始排污权核定与排污许可合并办理。...选取绿色纺织等行业为试点,对生产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项目,以初始排污权核定量作为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的管理依据。5.排污许可证登载排污权完整信息。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6-07-31
第二十一条 【信息公开】排污权核定和分配、交易和使用、回收和回购等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公开透明。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07-08
(四)结合排污权核定污染物种类调整排污权核定范围。...第七条 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核定,指导排污单位开展排污权核定申报。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6-05-28
除上述规定外,跨区域排污权核定、有偿使用、储备出让、监督管理等事项按照《上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按照本市《关于明确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6-05-27
排污单位对排污权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6-05-11
七、结余排污权核定(一)核定范围与要求对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的排污单位,在未满负荷生产或临时停产的情形下可申请结余排污权核定。...为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明确统一全省初始排污权、政府储备排污权、新增排污权、富余排污权、结余排污权核定要求,加强排污权“核量”关键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
来源: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6-03-04
切实做好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审核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储备排污权高效保障重点发展产业项目总量需求。(二)深入落实严管优服1.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6-02-27
第二章 排污权的核定第十三条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核定工作。第十四条 排污许可证为排污权确权凭证,排污权核定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进行。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6-02-24
排污权应按照《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核定。...三、规范排污权核定按照环评与排污许可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新增排污权、富余排污权、初始排污权核定,并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经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后确定,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6-02-24
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排污权管理平台,及时记录排污权核定结果、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储备、区域排污权变化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二)加强资金管理。...省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和分工,协同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辖区内排污权核定、分配、监管和储备管理工作,建立排污权交易系统等;财政部门负责排污权出让收入和资金管理、排污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等
来源:上海环境2026-02-06
六、其他排污权核定量以“吨/年”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排放量不足0.001吨/年的,免于核定排污权。附件富余排污权核定方法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5-10-24
衔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建设初始、新增和富余排污权核定系统,依托排污许可证实现核定信息登记。...既覆盖现有交易标的物,又为新增标的物预留接口,涵盖排污权核定登记、有偿分配、储备出让、竞价交易、协议转让、抵押冻结、结算缴费、确权鉴证、价格指数等核心功能。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10-20
第二章 排污权核定和有偿使用第十二条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排污权核定技术体系,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排污权核定。
来源:新华网2025-05-29
加强排污权核定量与许可排放量、排污权交易主体与排污单位分类管理名录等衔接,加快构建体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导向、行业技术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的排污权核定技术体系。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5-02-26
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强化排污权核定、储备、交易及信息化建设。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5-02-25
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2024-09-12
浙江省桐乡市委市政府美丽桐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1日印发《桐乡市大气主要污染物富余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本规范适用桐乡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已有偿取得排污权指标的工业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核定,包括排污单位自主申请核定及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应统一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