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6-04-10
项目运行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经核定后按规定可纳入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流转用于本地区重大项目建设。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6-03-03
拓展排污总量指标跨类别使用的范围,探索开展排污总量指标的区域置换,实施排污总量指标微量小额豁免使用试点。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5-12-23
项目运行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经核定后按规定可纳入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流转用于本地区重大项目建设。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01-22
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推进污染物排放量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权交易管理,将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权的确认凭证、排污交易的管理载体;新改扩建项目按规定交易取得排污总量指标或通过减排工程削减的污染物总量指标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12-10
开展工业园区排污许可“一张证”管理试点,优化排污总量指标动态高效配置。...支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可从省级储备库给予排污总量指标支持。
来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4-04-03
排污总量指标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省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政策。排污总量指标储备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4-03-28
在污染防治方面,建立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排污总量指标储备管理制度,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不足部分,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或者从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中取得,服务保障重大优质项目落地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4-02-23
加大对省级及以上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
来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12-04
排污总量指标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省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政策。排污总量指标储备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来源:海门区商务局2023-10-16
对符合条件的省重大项目排污总量指标不足部分,可按程序申请省、市储备库储备的排污总量指标予以解决。实施海域使用前置审查服务,完善规划承诺制项目用海报批路径。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2023-10-16
在县(市、区)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并出具书面承诺函的前提下,对未全部落实排污总量指标的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3-09-26
对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按有关规定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9-26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2023-09-13
落实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的政策,积极做好流程优化和全过程服务。
来源:扬州市政府2023-09-13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3-08-28
排污总量指标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有偿使用的基准价格及覆盖的重点污染物指标种类及行业。排污总量指标储备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2023-08-07
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对环境质量或改善幅度靠前的地方,给予一定的排污总量指标奖励,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8-02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排污权储备和出让行为,有效引导排污权向优质项目转移,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需求,支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福州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6-14
二、优化排污总量指标保障服务(四)探索排污总量指标平衡担保豁免试点。...(六)实施排污总量指标奖励政策。市级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将省级奖励的所有排污总量指标用于奖励上一年度环境质量改善幅度靠前或环境质量水平值达到一定目标的板块。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2023-05-25
项目运行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经核定后按规定可纳入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流转用于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