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07-24
,可以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拒不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十八、将第四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07-13
符合暂缓安装情形的排污单位,相应建设项目启用投运需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投运前完成安装和调试联网;投运3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控设备有效联网。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07-08
初始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或重新核定的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新增排污权是指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单位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富余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实施减排工程或者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升级等原因产生的,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减少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第四条 排污单位应在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排污权核定。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06-16
第六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排污权交易主体:(一)出让方未获取排污权的;(二)出让方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三)所在区域或集团被列入环保限批范围的不得作为受让方,民生保障项目除外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06-05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不得超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排放标准。...第二十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并保存原始监测数据记录,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来源:河北海事局2026-05-27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维单位应严格执行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要求,严禁船舶违规排放污染物。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6-05-27
符合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可将有偿取得的富余排污权转让:(一)主动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二)实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三)主动关停,不再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05-26
被国家或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达不到相应绩效分级要求,且列为督办的;(二)存在“未批先建”等违反环境准入制度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三)存在超总量、超浓度排放,旁路偷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仪征生态环境局2026-05-19
六、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6-04-27
海啸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害,依法可以免除投保单位赔偿责任的;(二)投保单位构成污染环境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犯罪行为引发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三)投保单位故意采取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直接导致损害的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04-10
来源:新华社2026-03-13
拒不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建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由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第三百二十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第三百六十七条 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得违法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及其他有害物质。
来源:新华网2026-03-10
包括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未按照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以欺骗和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未依法填报排污信息,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控制总量排放污染物,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6-01-30
一、统计范围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移动源。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01-07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排污单位未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或未依法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山西人大网2025-12-03
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02
清洁能源是指不排放污染物、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绿色能源,如氢能、天然气、水能、风能、太阳能、海洋能、核能及由此产生的电力、动力、热力等。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5-12-01
第四条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筹全省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负责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依法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11-18
各市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三)发挥协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