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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不能为0!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印发!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5-06-09

      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交易市场,包括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交易区域等。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9-05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市场,包括干涉绿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9-05

      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四是绿证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9-05

      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四是绿证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9-05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市场,包括干涉绿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9-05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市场,包括干涉绿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

      来源:电价研究前沿2024-08-12

      绿证仅是完成消纳权重的一种补充方式并非强制性手段,市场主体认购绿证动力不足,认购量不高。(2)缺乏科学有效的消纳责任权重分解机制。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4-28

      第二十五条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市场,包括干涉绿证交易价格、向企业简单摊派绿证购买任务或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4-26

      第二十五条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市场,包括干涉绿证交易价格、向企业简单摊派绿证购买任务或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

      来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4-04-03

      第二十二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2-04

      另一方面,强调各地区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限制绿证跨省交易,避免绿证惜售。三、加强绿证与碳排放管理衔接,有效拓展绿证应用场景《通知》进一步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管理、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等方面的衔接协调。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2-04

      各地区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向企业简单摊派绿证购买任务,不得限制绿证跨省交易。绿证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价格监测,引导绿证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绿证 买起来!

      来源:享能汇2024-02-04

      各地区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向企业简单摊派绿证购买任务,不得限制绿证跨省交易。绿证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价格监测,引导绿证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2-04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向企业简单摊派绿证购买任务,不得限制绿证跨省交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价格监测,引导绿证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问:如何进一步拓展绿证应用场景?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2-02

      各地区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向企业简单摊派绿证购买任务,不得限制绿证跨省交易。绿证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价格监测,引导绿证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2-02

      各地区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向企业简单摊派绿证购买任务,不得限制绿证跨省交易。绿证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价格监测,引导绿证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各地区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向企业简单摊派绿证购买任务,不得限制绿证跨省交易。绿证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价格监测,引导绿证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来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12-04

      第六十八条 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2-21

      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确需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来源:金东区人民政府2023-02-08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14.涉企执法处罚报备制度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执法事项处罚要向区委、区政府报备,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08

      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确需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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