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4-01
充电运营企业加强设备采购管理,核验充电桩及配套设备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等信息,确保符合质量规定。加大宣传引导。
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2026-03-27
建议建立电能替代标准动态更新机制,加快制定氢冶金、工业蒸汽热泵、电动重卡等新兴技术的产品性能、安全防护、能效检测、安装运维全链条标准;搭建国家级统一检测认证平台,推行一站式认证与强制性产品认证;将标准符合性列为项目核准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6-03-27
年末有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1882家,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8个;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机构113个(包含在皖分部、分公司),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1601个。
来源:工信微报2026-01-16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有关企业应当及时通过信息平台报送下列信息:(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口新能源汽车在境内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取得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公告或者新能源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后的6个月内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2026-01-13
(五)加强全流程安全监管一是《管理办法》要求统一相关标准,提出产权方要加强设备采购管理,核验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等信息,确保符合质量规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应执行国家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6-01-04
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质量保障要求,并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来源:商务部2025-12-31
第十八条 各地要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严防骗补套补等问题,按职责认真做好补贴审核工作,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单位协助开展补贴申请审核;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汽车产品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2025-12-10
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加强生产、销售领域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1-07
可靠、环保的产品及系统,选用的设备及系统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附出厂测试报告、合格证和使用说明等,同时应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10-21
二、消费使用提示(1)查看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2025-09-26
结合充电宝及其关键安全部件锂电池的生产过程和产品风险,印发《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的公告》,在认证模式中增加获证前初始工厂检查和获证后“不预先通知”飞行检查频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8-20
第八条 禁止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退货或者换货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国家认监委2025-08-15
原文如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5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的公告为强化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制定了
来源: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08-05
第三十二条 电化学储能业主(项目法人)应选用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并保留产品认证资料。...第三十一条 储能电池生产企业要在生产环节落实相关国家标准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关于储能电池等相关产品的互认协同和溯源要求。
来源:工信部2025-07-25
二、严格电动自行车认证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定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认证规则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加强ccc认证全过程管理,严格检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2025-07-25
加强充电宝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管,对已获得ccc认证的充电宝产品和企业深入开展“回头看”,组织开展充电宝ccc认证标志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加强质量监督抽查。
来源:发改委2025-07-07
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强设备采购管理,核验充电桩及配套设备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等信息,确保符合质量规定。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07-07
来源:周口市人民政府2025-07-01
积极推动符合条件并有需求的企业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开设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便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