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02-20
第五条 工矿企业是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造成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企业应当承担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主体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18
七、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填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公司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来源:化工土壤修复2021-05-12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一)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制度办法第七条规定: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6-20
(六)新、改、扩建项目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填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
来源:土行者2020-05-09
八、法定义务:新、改、扩建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法律依据:1....《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3号)第七条 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07-07
3.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款要求,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来源:益驰思 EHS2019-06-17
第十三条:重点单位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的,应当排查污染源,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29
新、改、扩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查,发现项目用地超过有关标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2-22
新、改、扩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查,发现项目用地超过有关标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 (七)开展环境绩效评价。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2018-12-28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先后出台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土壤用地环境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以及一系列技术规范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11-01
3.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一款要求,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22
工矿企业是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加强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严格考核问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6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安徽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各市环保局、省直管县环保局:为加强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06-04
《办法》的出台,将为加强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提供依据。...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二是设施防渗漏管理制度。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8-05-30
此外,《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也将在8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全国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10
第六条工矿企业是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造成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企业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8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农药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发布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使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制度。
来源:《法学评论》2017-01-06
因此,风险控制型修复标准的适用范围为经过调查和评估符合筛查条件的工矿用地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