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江市司法局2024-08-23
第十三条【工业固废减量措施】 鼓励企业采取下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措施:(一)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二)非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三)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生产。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0-13
第八条【主体义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将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计划,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