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方大特钢2026-03-17
(四)电话:18007082838;18007085669;传真:/(五)上级审计监察系统举报电话:18612291117、18612291217。
来源: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11-07
、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用款单位的指导力度,落实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0-22
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隐匿、转移、篡改、伪造或者无故拖延、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来源:山西省发展改革委2025-10-15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2025-10-14
来源:山西省发展改革委2025-10-14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5-10-14
第二十七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并配合审计、监察、财政和评估督导等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开展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隐匿、转移、伪造或者无故拖延、拒绝提供有关资料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5-07-09
协调工信、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等行业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湖南省2024年节能监察计划》,围绕项目节能验收质量、节能审查意见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监察问题整改“回头看”、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公共机构能效等重点内容
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05-27
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安徽省涡阳供电公司2025-04-29
该公司纪委联合审计、监察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基层供电所、窗口单位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核查抢修物资管理、供电服务收费等环节。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5-01-13
第十七条 市(州)发展改革委和项目单位应当自觉接受人大及审计、监察、财政等机关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的监督检查。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4-08-16
获得补贴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二)加强属地监管。
来源: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6-20
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十二条获得绿色制造名单奖励资金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来源:四川发改委2024-02-26
第十九条 市(州)发展改革委和项目单位应当自觉接受人大及审计、监察、财政等机关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的监督检查。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2024-02-20
第十五条 制造强省建设资金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制造强省建设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来源: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2024-02-20
第十四条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根据已制定的资金绩效目标,指导各县(区)做好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落实绩效跟踪督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并自觉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08-28
组织资助项目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考察、征求意见、拟定项目扶持计划、社会公示及申诉处理,下达项目扶持计划,办理项目资助资金的拨付手续;配合市财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二)负责提示警示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申报指南规定要求组织资助项目的申请,按时提交审核材料,对所提交资助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按要求开展资助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来源:山东工信厅2023-06-26
(三)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成都市发改委2023-06-19
第二十二条 有关部门及单位、企业自觉接受人大及审计、监察、财政等机关依据职能职责进行的监督检查;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做好市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