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云区人民政府2025-10-29
由物业服务业企业会同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住建、区消防、区供电部门申请认定,物业服务业企业未经区住建、区消防、区供电部门认定,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业主安装私用充电桩,不得以“入场费”“安装费”“增容费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2025-03-10
第十九条对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实行“一桩一表”、分表计量,物业企业不得收取报装费、增容费、涉电安全费等与用电有关的费用。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1-22
此次公告显示,为满足客户智算科技用电需求,该项目需新增63000kva配电容量,而且由于相关政策变化,需支付增容费不超过3087万元。
来源:中电联法律分会2024-07-02
《电力法》第42条规定的用户用电增容收费,因减轻用户负担的需要,已由原国家计委(今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经贸委(今商务部)于2002年下发《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了用电增容费
来源:吉林省发改委2024-04-28
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和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2023-10-24
(三)关于免除因建设光伏项目的自备变压器增容费。
来源:周口市政府2023-10-18
对在个人停车位(库)建设充电设施的,实行“一桩一表”分表计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报装费、增容费、涉电安全费等与用电有关的费用;对“合表”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无实质服务内容的涉电费用。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2-08-24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单位不得利用垄断地位获取不合理收益,特别是在用户工程竣工后,以检验费、试验费、验收费、开通费、接入费、增容费等各种形式、名目收取费用。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2-08-23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11
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单位不得利用垄断地位获取不合理收益,特别是在用户工程竣工后,以检验费、试验费、验收费、开通费、接入费、增容费等各种形式、名目收取费用。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2-08-10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单位不得利用垄断地位获取不合理收益,特别是在用户工程竣工后,以检验费、试验费、验收费、开通费、接入费、增容费等各种形式、名目收取费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单位不得利用垄断地位获取不合理收益,特别是在用户工程竣工后,以检验费、试验费、验收费、开通费、接入费、增容费等各种形式、名目收取费用。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2-08-10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2-08-09
来源: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9
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单位不得利用垄断地位获取不合理收益,特别是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建设安装等服务,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以及在用户工程竣工后,以检验费、试验费、验收费、开通费、接入费、增容费等各种形式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08-02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1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07-27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