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2026-03-13
第五百零六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6-02-05
本项目收益来自建筑垃圾产生者支付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费用以及资源化产品外售。政府依法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北京市昌平区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6-01-04
2.2.4项目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者通过垃圾产生者付费和资源化再生产品销售等实现合理的项目投资回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提供特许经营区域内特许经营的建筑垃圾运输及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并通过垃圾产生者付费和资源化再生产品销售等实现合理的项目投资回报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5-12-17
来源:上海市政府2025-09-17
二、装修垃圾产生者义务(一)装修人定义装修人是指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装修垃圾清运费由装修垃圾产生者承担。装修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
来源:中国人大2025-05-06
第五百零二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4-30
提倡、鼓励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对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产生者进行分类,通过测算各类别用户垃圾产生量和用水量的对应关系,得出各类用户每用1吨水应缴的垃圾处理费,随水费一同收取。
来源:雅安市人民政府2025-02-07
第二十九条 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垃圾产生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七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第八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高本单位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意识和水平。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1-22
提倡、鼓励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对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产生者进行分类,通过测算各类别用户垃圾产生量和用水量的对应关系,得出各类用户每用 1 吨水应缴的垃圾处理费,随水费一同收取。
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01-20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餐厨垃圾产生者履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引导餐厨垃圾产生者与依法确定服务本区域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依法查处餐厨垃圾排放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2024-12-12
第二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抽查、现场核定等方式,对厨余垃圾产生者以及收集、运输、处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被监督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阻挠监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来源:黑龙江人大2024-11-04
第三十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10-25
2.1.4 使用者付费来源:①收取建筑垃圾产生者支付的相关费用,②水稳产品收入。2.1.5 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2024-09-30
收费对象是区域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居民及其他生活垃圾产生者。绵阳市中心城市未实行城市化环卫管理的区域,由涪城区、游仙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
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024-09-30
2.4使用者付费来源:①收取建筑垃圾产生者支付的相关费用,②水稳产品收入。2.5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09-06
装修垃圾产生者可自行或委托物业服务单位交由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单位处理。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2024-08-14
餐厨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责任的,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九条从事餐厨垃圾收运服务的单位应当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条件。
来源:韶关市住建局2024-07-18
第二十五条【餐厨垃圾产生者责任】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与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条件的单位签订收运服务协议,明确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地点和时间、分类质量要求等事项,按照协议交接餐厨垃圾;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2024-07-18
餐厨垃圾产生者及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在餐厨垃圾交付收集、运输、处置时对其种类、数量予以相互确认,并按照下列规定建立台账制度:(一)餐厨垃圾产生者记录餐厨垃圾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记录收集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2024-05-23
第八条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