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09-14
《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有效期从2026年9月10日延长至2031年9月10日,延期理由为主要内容仍对地热能行业开发利用有较强指导作用。...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3〕258号)等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延长《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非生产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发核电规〔2021〕46号)、《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