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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6-05-13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修订《宁夏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省间外购电差额电费由省间外购电交易产生,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各经营主体按市场运行中产生的合同偏差电量承担省间外购电差额电费

      黑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实施细则(试行3.0版):建立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机制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4-28

      偏差电量分开核算。...并考虑季节变更、节假日安排等因素分别预测分时段用电量(24个时段),通过参与场内集中竞价或挂牌交易方式代理购电,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分别申报,发电企业自愿申报,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出清,分别形成24点分时合同

      宁夏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供需紧张时段省间外购电申报可在缺口电力基础上上浮3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6-04-21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宁夏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到,省间外购电差额电费由省间外购电交易产生,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各经营主体按市场运行中产生的合同偏差电量承担省间外购电差额电费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2-09

      六、交易结算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经营主体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北京市2026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提到,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经营主体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2-09

      2026年用户侧合同偏差电量部分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超用电量结算电价:max*u1。少用电量结算电价:min*u2。

      北京市2026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对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按绿电交易结算电量给予每度电0.02元的奖励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0-31

      六、交易结算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经营主体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2026年用户侧合同偏差电量部分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超用电量结算电价:max*u1。少用电量结算电价:min*u2。

      北京市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总电量规模950亿千瓦时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0-31

      2026年用户侧合同偏差电量部分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超用电量结算电价:max*u1。少用电量结算电价:min*u2。...2026年用户侧合同偏差电量部分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超用电量结算电价:max*u1。少用电量结算电价:min*u2。

      青海省电力中长期分时段交易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申报下限80元/兆瓦时、上限650元/兆瓦时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2025-10-11

      (三)s时段偏差电量考核费用=|s时段偏差考核电量×(s时段合同加权平均价格-s时段偏差电量结算价格)|s时段偏差考核电量指经营主体的s时段合同偏差电量扣除免考核比例部分,剩余的承担考核系数的电量。

      宁夏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市场化购售电差额电费按月度结算电量比例返还或分摊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5-09-17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宁夏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间外购电差额电费由省间外购电交易产生,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各经营主体按市场运行中产生的合同偏差电量承担省间外购电差额电费

      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修订:实行日清分的经营主体不再进行偏差考核

      来源:华东能监局2025-02-25

      现货市场未结算运行时,实行月清的经营主体合同偏差电量超过允许范围之外的偏差电量,每月按燃煤机组基准电价的10%缴纳合同偏差考核费用。...因保供电需要、电网安全约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月度合同偏差电量超过允许范围之外,可申请减免偏差考核费用。电量偏差允许范围及偏差考核费用标准由省能源局根据市场运行实际情况在年度实施方案中确定。

      来源:飔合科技2025-01-23

      较2024年主要变化一是1、7、8、12月份年度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比例考核纳入迎峰度夏、度冬考核范畴,二是合同偏差电量考核放宽到正负15%,三是2025年1月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全部参与绿电交易,四是新能源可参与日滚动撮合电能量交易

      这6个虚拟电厂的“冷知识” 你知道吗?

      来源: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2025-01-16

      现货市场未运行期间,实行日清分的新能源企业、虚拟电厂,暂不进行偏差考核;实行月清分的新能源企业、虚拟电厂,继续进行偏差考核,合同偏差电量允许范围为±30%,超出部分偏差电量按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

      北京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电交易方案出炉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4-12-16

      六、交易结算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经营主体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4-12-16

      六、交易结算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经营主体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4-12-06

      现货市场未运行期间,实行日清分的新能源企业、虚拟电厂,暂不进行偏差考核;实行月清分的新能源企业、虚拟电厂,继续进行偏差考核,合同偏差电量允许范围为±30%,超出部分偏差电量按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10%缴纳偏差考核电费

      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 月结月清 <mark>合同</mark><mark>偏差电量</mark>不滚动调整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4-11-21

      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经营主体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详情如下: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2024-10-23

      5.因保供电需要、电网安全约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市场经营主体月度合同偏差电量超过允许范围之外,可申请减免偏差考核费用。...(二)偏差电量考核1.市场经营主体(除新能源企业、虚拟电厂外)合同偏差电量允许范围为-15%~+15%,超出部分偏差电量按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10%缴纳偏差考核电费,燃煤发电按经营主体进行偏差考核。

      2024年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3-12-19

      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电能量偏差依据中长期交易有关规定进行偏差结算与考核;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合同偏差电量允许范图为-1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12-19

      六、交易结算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市场主体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

      来源:北京市城管委2023-12-18

      六、交易结算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市场主体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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