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11-29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规范包装贮存及危险废物电子标签
来源:贵州省人大2024-10-11
第五十三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应当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和专用容器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其他废物贮存、运输。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9-26
各重点监管单位要使用智能地磅等物联网设备,在危险废物产生后,通过智能化出入库电子台账系统进行称重,生成二维码标签,标签应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定的颜色、字体、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