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江市司法局2024-08-23
第二十五条【工业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2024-08-13
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下列事项:(一)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二)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三)工业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事发后及时组织处置危险废物。
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2023-12-08
第二十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科学调配危险废物处置资源,保障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规范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
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2023-10-19
第三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突发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科学调配危险废物处置资源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08-31
第八十二条【风险防控能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08-18
第五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