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04-1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加氢站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加氢站的安全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危害加氢站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5-03-21
重庆2月10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重庆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成渝、渝桂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建设,谋划布局建设加氢站设施。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2-10
加快推动成渝、渝桂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建设,谋划布局建设加氢站设施。推动打造果园港—团结村—珞璜“新能源”物流示范走廊建设。
加快推动成渝、渝桂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建设,谋划布局建设加氢站设施。推动打造果园港—团结村—珞璜“新能源”物流示范走廊建设。...2月10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重庆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成渝、渝桂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建设,谋划布局建设加氢站设施。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4-11-05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加氢站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加氢站的安全警示标志。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4-08-15
加氢站设施、设备类(储供氢装置、压力管道、压缩机、加氢机等)改造,经本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职责开展变更和验收工作。第十四条既有加油站进行加油加氢合建需办理的手续。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4-08-14
杰宁全球首创的换氢系统构建了新型氢供应技术体系,采用可再生能源制备绿氢、工业副产氢作为能源源头,以母站直接供氢的“换氢模式”优化氢供应链,实现换氢站替代加氢站,解决加氢站设施投建难审批难,初期投资及运营成本高
来源: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07-31
第二十五条【其他禁止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加氢站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加氢站的安全警示标志。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4-07-19
稳步推进全市加气站、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先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城市场站布局建设相应充电桩和加氢站设施,促进“车—桩—网”优化运行。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5-11
对现有加油(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站设施,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情形的,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来源:乐山市经信局2024-01-30
(二)经济信息化部门负责加氢站规划布局,协调既有加油站增建加氢站设施工作。(三)公安部门负责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五章 部门监管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加氢站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加氢站的安全警示标志。
来源:布尔津县人民政府2023-11-27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加氢站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加氢站的安全警示标志。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10-10
第二十一条【其他禁止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加氢站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加氢站的安全警示标志。
来源:六安市住建局2023-09-27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加氢站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加氢站的安全警示标志。
来源:郑州人民政府2023-08-17
第二十一条 汽车加氢站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氢气安全保障体系,并对本单位的汽车加氢站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汽车加氢站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服务管理制度。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06-14
持续推进充电桩、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构建便利高效的充换电网络,科学合理并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设施。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6-13
来源:金山区人民政府2023-06-13
来源:唐山市发改委2023-05-29
(二)既有手续完善的加氢站设施、设备类(压力容器、压力管线、压缩机、加氢机等)改造,经市、县级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审批并验收合格,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后即可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