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9-27
本标准可作为制革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制革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本标准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7
其他纳入发证范围的制革工业企业于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八)制革工业企业纳入发证范围的、含鞣制工序的制革加工企业应于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工作,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8-11
制革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以及相关环保管理规定、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