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08-11
主要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超细格栅、aao+mbr生物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调理池、污泥脱水车间、鼓风机房及加药间、变配电间、机修车间、综合楼、除臭设施、进水水质监测室、出水水质监测室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06-25
主要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超细格栅、aao+mbr 生物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调理池、污泥脱水车间、鼓风机房及加药间、变配电间、机修 车间、综合楼、除臭设施、进水水质监测室、出水水质监测室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04-16
台账包括: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及管理信息、设施运行异常情况信息、用电量、药剂使用管理情况、溢流排放情况、日处理污水量、进出水水质监测记录及自动监测数据等。六、严格排口管控。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01-25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a/a/0 反应池、二沉池、除磷沉淀池、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鼓风机房、机修间、进出水水质监测间
来源:天津市政府2025-01-17
第十九条 运维单位应定期向委托方报送运维情况报告,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污水收集管网严重漏损及采取工程措施修复情况;(二)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量和进出水水质监测情况以及出现异常等情况;(三)污水处理设施大中型维修等情况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12-24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10-30
持续开展1000亩以上灌区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监测,掌握水质现状及其动态变化过程和规律。
来源:崇明区人民政府2024-10-30
来源: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2024-10-30
来源:松原市生态环境局2024-07-10
2025年1月31日前,由省中心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年度评价报告,上报省厅及总站。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依据《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1-2019)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且不足100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抽取监测,三年完成一轮全覆盖;对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开展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武汉蔡甸区人民政府2024-06-24
第十一条 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评估,每年组织抽取不低于20%的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执法监测,其中日处理规模1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季度开展巡查和进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4
落实市“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持续推动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完成87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及运行情况监督巡查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04-26
长宁县竹盐特色资源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告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现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及沉砂池、高浓度载体生物流化床等设施进行改造,新建消毒加药间、进水水质监测房、出水水质监测房及危废间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04-03
其中,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每半年开展一次出水水质监测,设计日处理能力20吨(含)至100吨(不含)的,抽取不低于20%的设施开展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3-21
运行管理台账包括: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及管理信息、设施运行异常情况信息、用电量、药剂使用管理情况、溢流排放情况、日处理污水量、进出水水质监测记录及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污泥产生量及处置情况等。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2024-03-06
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评估,每年组织抽取不低于20%的设施开展监测和执法检查,其中日处理10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按季度开展巡查和进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新华社2024-02-27
个畜牧大县编制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导各省份建立了适合本地区的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并推广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案例,资源化、生态化的治理路径更加清晰;组织开展覆盖各省份的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现场调研评估,开展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1-23
为突出重点,《指导意见》提出,以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组织季度巡查和半年一次的出水水质监测,督促建成设施正常运行。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3-12-28
该《办法》明确民宿及农村餐饮业产生的污水达到相关要求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等非生活污水不得进入,细化了合同签订、安全生产、进出水水质监测等条款,增加了群众参与等相关内容。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2023-12-19
市生态环境局对日处理规模大于20吨(含)小于100吨(不含)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年抽取不低于20%的数量开展执法监测,对日处理规模大于100吨(含)的污水处理设施按季度开展巡查和进出水水质监测(按要求上报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