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9-11
③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2026-09-09
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鼓励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用好用足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债、再贷款等支持政策,加强各项资金统筹协调。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6-09-07
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兜底保障作用,持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强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筹措供应,根据需求确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建设规模。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2026-09-04
因地制宜支撑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更好地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建成满20年的住宅小区定期组织体检。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6-09-03
出台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若干措施,推动“白名单”扩围增效,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政策。
来源:清城区人民政府2026-09-03
建立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市场+保障”双轨并行机制,增加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的供应。...锚定区域发展战略目标,加大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力度,谋划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卫生、养老等项目,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2026-09-03
围绕公共服务提质扩容需求,推进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文体设施等项目建设,滚动储备重大项目80个,“十五五”期间计划投资40亿元。3.基础设施类项目。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6-08-31
(二)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建成20年及以上的城镇住宅小区开展专项体检和改造,支持保障性住房小区改造。消除小区安全隐患,推动具备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与长效管理机制。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6-08-31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6-08-21
以需定建,统筹建设筹措转化保障性住房,加强品质管控,提高房源使用效能。...根据需求确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建设规模。加强各类人才安居服务,面向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强化普惠性青年安居专项支持,面向重点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用好人才安居平台,实施“房补联动”。
来源:阿坝州人民政府2026-08-18
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完善“保障+市场”多层次、梯度化住房保障体系,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重点保障好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以及新市民、青年人、农业转移人口等刚性住房需求。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2026-08-17
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公租房常态化配租改革,更好满足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工薪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专栏21 新型城镇化水平提升工程(一)城市更新到2030年,稳妥有序推进2000年底以后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中村改造1.6万户、城市危旧房改造2835套(间),新筹集保障性住房1.96万套,新增城市供水能力
来源: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08-12
在城市更新、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中推行模块化建筑,推广低成本、易施工的装配式农房和乡镇公共建筑,完善适配乡村场景的装配式建造技术体系,并与“百千万工程”深度融合,鼓励“标准化模块+个性化配置”,
来源: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08-12
加大城镇住房保障力度,提升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品质及适配性,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完善公租房出租和住房租赁补贴。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力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加强住宅物业小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来源: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2026-07-31
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如存量住房等)作为人才保障性住房,由属地乡镇运营管理,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面向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外地户籍员工开放。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2026-07-30
新增筹建保障性住房2万套,省级每年培育一批保障性住房“好房子”试点项目。2.推动数字化改造。推进既有住宅光纤到户改造。构建ipv6智慧家庭网络和产业生态体系,打造智能家居产品应用场景。
来源:金昌市人民政府2026-07-28
第七节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倡导积极婚育观,健全高标准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落实育儿补贴和个税抵扣政策,逐步提高市级育儿补贴标准,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在公积金贷款、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持
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2026-07-24
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推进现房销售。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07-22
《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确定的“四类”民用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
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202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