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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供电营业许可证”相关结果296

      来源:中电联法律分会2024-07-02

      其中,2009年的修改仅有“征收”“征用”等措辞上的改变;2015年的修改是为了回应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要求,仅删除了供电营业机构工商登记前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要求;2018年的修改只针对供电营业区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4-07-01

      此次修订将1996年5月19日发布的《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5号)中“供电营业许可证”修改为“电力业务许可证”。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4-05-10

      此次修订将1996年5月19日发布的《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5号)中“供电营业许可证”修改为“电力业务许可证”。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5-06

      一是将原《办法》中“供电营业许可证”修改为“电力业务许可证”;二是明确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主体、相关工作机制: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

      从新型电力系统 看配电业务的演化与创新

      来源:鱼眼看电改2023-08-07

      2、独立的公共配电网运营商最典型的一类为“增量配电网”,是2015年电改政策的产物,即不属于“输配电一体化的电网公司”,作为独立的公共配电网,持有某个明确地理区域(供电区域)内配电网资产,并获得“供电营业许可证

      来源:甘肃能监管办2023-02-20

      指出某企业,在未经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核准,未履行项目建设合规程序,未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和《供电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超出自备机组配套供电范围,建设35千伏配电线路,违反了国家关于燃煤自备电厂规范管理以及配电网经营有关规定

      来源:电联新媒2021-11-01

      由于发电厂和电网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而供电营业许可证只对供电业务实施监管,故2005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10-27

      由于发电厂和电网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而供电营业许可证只对供电业务实施监管,故2005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1-08-20

      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省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确定供电营业区。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2020-12-08

      ——电网企业:参与交易的电网企业需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2020-12-03

      ——电网企业:参与交易的电网企业需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0-11-09

      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省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确定供电营业区,并满足《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20-09-02

      其中,2009 年的修改仅有“征收”“征用”等措辞上的改变;2015 年的修改是为了回应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要求,仅删除了供电营业机构工商登记前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要求;2018年的修改只针对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和变更程序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20-09-02

      其中,2009 年的修改仅有“征收”“征用”等措辞上的改变;2015 年的修改是为了回应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要求,仅删除了供电营业机构工商登记前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要求;2018年的修改只针对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和变更程序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20-09-02

      其中,2009 年的修改仅有“征收”“征用”等措辞上的改变;2015 年的修改是为了回应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要求,仅删除了供电营业机构工商登记前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要求;2018年的修改只针对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和变更程序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20-09-02

      其中,2009 年的修改仅有“征收”“征用”等措辞上的改变;2015 年的修改是为了回应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要求,仅删除了供电营业机构工商登记前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要求;2018年的修改只针对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和变更程序

      干货分享|电力营销业务探讨:电价、供用电合同、电费管理……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07-16

      供用电合同签约需为合法当事人:其中供电人是指具有国家行政许可部门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供电业务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供电企业。

      转供电加价问题深度研究

      来源:电价研究前沿2020-04-29

      《电力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并要求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开展供电服务。

      供电是否包含售电业务?供电营业区制度改革不宜萧规曹随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10-23

      换言之,从《供电营业许可证》调整为《电力业务许可证》,实质上是要改变供电营业区的管理权限,即从省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调整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管理权限调整不能违背“放管服”精神2018年修订前的《电力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各层级供电营业区经审查批准后,由相应层级的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10-23

      换言之,从《供电营业许可证》调整为《电力业务许可证》,实质上是要改变供电营业区的管理权限,即从省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调整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管理权限调整不能违背“放管服”精神2018年修订前的《电力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各层级供电营业区经审查批准后,由相应层级的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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