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化新网2015-06-15
工业集聚区必须在2017年之前按规定集中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否则将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并撤销园区资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6-15
在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采用委托治理、委托运营等模式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园区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开展环境诊断、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等;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构建企业间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6-12
此外,工业集聚区、重点工业行业、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废水、农村污水和渗滤液废水治理等都是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市场领域。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6-12
来源:新浪环保2015-06-11
在新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对水质监测工作提出了非常高标准的要求,例如在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则需要提前一年完成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2015-06-10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来源:中宜环科环保产业研究微信2015-06-10
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来源:经济半小时2015-06-10
2015年国务院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不仅取缔十小企业,整治十大行业,同时提出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红黄牌管理超标企业、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限批等238项强有力的硬措施。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2015-06-09
来源:中化新网2015-06-08
为达到环境治理要求,就要以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建成区直排污水收集处理、保障生态流量等作为重点,明确任务责任;要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控源减排、节水增流、产业升级、空间优化;要建立健全国家调控、政府有为、企业负责
来源:国煤化工2015-05-28
来源:中国煤化工2015-05-27
来源:法制日报2015-05-22
按照国家刚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必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来源:宁夏新闻网2015-05-18
按照国家刚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必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05-12
在工业园区企业领域,分别明确了在工业集聚区、高污染行业和重点污染监管企业领域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的路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5-12
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引导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统一参保,鼓励保险公司为第三方治理企业提供职业责任保险,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5-12
临海头门港区及北洋涂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7.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3346环境提升工程项目1108.丽水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莲都组团1)十二五开发区块道路网及配套设施工程1109.仙居县永安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5-11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区、县)建成区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建成区以外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来源:法治周末2015-05-06
工业集聚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水十条提出了取缔十小企业、整治十大行业、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红黄牌管理超标企业、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限批等238项强有力的硬措施。
来源:中国科技网2015-05-04
因此,《水十条》明确了主攻方向,以取缔造纸、电镀等十小企业、整治十大行业、治理工业集聚区、防治城镇生活污染等为重点,全面推动深化减污工作;通过划定禁养区等措施,提升规模化养殖比率,实现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