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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1版)征求意见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7-30

      其中,《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1版)》明确,本细则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经营主体的电能计量装置管 理和计量数据管理等。

      陕西启动绿电直连项目申报:需编制含储能的整体化方案,直连线路长度暂不做限制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5-07-30

      支持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源荷匹配要求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7-30

      《黑龙江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中提到经营主体包括满足准入条件的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各类经营主体

      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发电侧8月新增<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名单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07-3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9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发电侧8月新增经营主体名单。文件显示,省间/省内电力现货市场发电侧8月新增参与主体名单新增1家。详情如下:

      2025年6月份江苏电力市场<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目录:虚拟电厂26家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5-07-30

      市场经营主体目录见表1。...市场经营主体可访问电力交易平台“数字交易大厅”-“业务公开”栏目查看详情。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7-30

      支持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在现货市场中不申报价格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2025-07-30

      经营主体具有报价权和参与定价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在现货市场中不申报价格。发电侧主体价格由电能量价格、市场化容 量补偿价格、辅助服务费用等构成。

      黑龙江省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1版)征求意见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7-29

      ;若存在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经营主体,在修复后方可办理市场注册业务。...其中,《黑龙江省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1版)》明确,符合注册基本条件的经营主体需要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注册后,才能在黑龙江电力市场参与交易。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2025-07-29

      三是强化市场运行评估,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定期评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效果,重点监测价格、费用、经营主体收益和分摊情况,持续关注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和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情况。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5-07-29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营主体活力有效激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国内统一市场不断完善,市场循环有效畅通;质量政策和技术体系持续完善,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7-29

      国网甘肃电力将电力市场政策宣贯覆盖面延伸至地市公司,联合地市公司在张掖、酒泉地区,面向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举办两期电力市场交易培训班,300余名经营主体现场参加培训,参培人数创历史新高。

      黑龙江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试行2.1版)征求意见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7-29

      除优先发电合约执行政府确定的价格外,电力中长期交易电价的成交价格应当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中长期交易合约电量价格为单一电能量交易价格,经营主体基于电能量交易价格进行市场交易。

      如何突破零碳园区的建设瓶颈?

      来源:电联新媒2025-07-28

      在分布式项目售电资质方面,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12月5日印发的《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作出重要规定,《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可豁免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这一政策突破有效解决了分布式项目因缺乏发电业务许可证而无法直接参与绿电交易的问题

      黑龙江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2.1 版):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7-28

      除上述发电单元与新型经营主体类型外,水电、生物质(含沼气及垃圾)发电以及自备电厂等,暂不参与现货市场。

      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2.1版):<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之间不得实行串通报价等行为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7-28

      经营主体之间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经营主体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详情如下: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5-07-28

      (七)持续规范能源市场秩序18.做好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防范行政力量不当干预市场,为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营造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19.指导油气管网企业落实公平开放要求,督促企业公开能源输送管网设施接入和输送能力等信息,引导企业完善服务用户准入、获得服务的条件和程序等使用机制,向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5-07-28

      (七)持续规范能源市场秩序18.做好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防范行政力量不当干预市场,为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营造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19.指导油气管网企业落实公平开放要求,督促企业公开能源输送管网设施接入和输送能力等信息,引导企业完善服务用户准入、获得服务的条件和程序等使用机制,向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

      安徽2025年7月份新型储能企业注册结果公告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5-07-28

      年版)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24〕60 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4〕63号)等文件规定,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5年7月份经营主体市场注册工作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7-28

      加强对《若干举措》宣贯,持续破除各级各类市场准入壁垒,推动能源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加强对《若干举措》宣贯,持续破除各级各类市场准入壁垒,推动能源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二、关于让民营企业加大对清洁能源领域的投入一是推动解决融资难题。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7-28

      二、关于加快完善适应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价格机制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明确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